即将过去的2014年,我们紧扣改革这一主线,主动作为,狠抓落实,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。
健全完善制度,推进管理公开透明
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,我们研究起草并提请省委、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》,从改进预算管理制度、完善税收制度、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三个方面,对深化财税改革做了具体安排,涵盖财政预算编制、执行、监督、绩效全过程,特别是针对我省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,从制度层面第一次将财政资金“一支笔”审批、清理奖励节庆展会论坛经费、压减专项资金数量等具体内容写进了省委、省政府文件。这是近年来我省下发的措施最严、力度最大、内容最全的规范性文件。
围绕落实“意见”,省财政厅提请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》《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》,制定下发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(第一批)》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配套管理制度,研究拟定了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》《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意见》《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》等文件,待省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。所有这些,为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。
实行“五个严格”,规范专项资金管理
一是严控专项设立,新设专项必须依法依规,不得在各类文件和会议中对设立、增加专项转移支付事项作出规定,不得重复设立或增设与现有专项转移支付使用方向、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。严格管理制度,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,将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管理范畴。按照“先定办法、再分资金”的原则,修订完善管理办法,做到一个专项一个办法。严格落实责任,主管部门负责审定项目、分配资金,对项目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可行性和预算执行结果负全责。省财政厅对具体项目不作审核,负责按主管部门确定的资金分配计划下达专项资金指标,对资金监督管理、绩效评价等提出具体要求。严格资金分配,逐步扩大“因素法或项目法”分配的比例和范围,采取股权投资、贷款贴息等方式,引导带动金融、社会资本投入,减少事前补助、直接补助。严格绩效评价,“花钱必问效,低效必问责”,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,预计2015年省级专项数量将控制在100项左右。
转变投入方式,集中财力办大事
坚持聚焦发展重点,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,2014年全省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压减21%,前三季度,全省“三公”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34.5%;清理压减各类奖励、节庆、展会经费1亿元,清理收回省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6亿元,统筹用于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。同时,大力整合筹措资金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,全力保障省委、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和民生事项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62亿元,其中省级安排资金比上年增长3倍,有效推进了“1236”扶贫攻坚行动。省级整合资金15亿元,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。
来源:中国财经报网